2007-02-13 | 狗仔队偷拍明星隐私专题(组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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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4 19:38:38爱岗、敬业,这本来是件好事,但如果搁到娱记这一行,敬业如“狗仔”,反而会遭致议论,甚至招人讨厌。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沾上狗字,好词不多,什么“鸡零狗碎”、“狗苟蝇营”、“狗急跳墙”等等,逼急了人们还会骂——“狗东西”。偷拍是不是狗仔队的天职?看看社会各界对狗仔队的评价是怎么样的。
谋体评论——
成都商报:如果没有狗仔队会少很多乐趣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今天没有狗仔队,世界会是什么样子?很简单,会少了很多乐趣。比如你不知道明星们生活中是什么样子,你不知道明星们都出入什么场所,你不知道明星最近和谁拍拖,你也不知道明星扒下面具是什么德行……总之,你会少知道很多明星的另一面。
大概狗仔队的名声从来就没好过,因为他们真的像条狗,嗅觉灵敏,专挑人家隐藏的地方下手,然后抖落出一堆花边新闻,于情于理于法似乎都说不过去。可为什么人们在阅读、观看的时候想不到这一点呢?欣赏的时候尽想着过瘾了。看来,人们的心理还是需要这些八卦的。甚至我在想,一个明星看到另一个明星的八卦,第一反应绝对是好奇,第二反应绝对是过瘾,第三反应绝对是会想到自己,第四反应则是拍案而起,因为城门失火会殃及池鱼。
道貌岸然的明星是没有什么魅力的,人无完人,非要在公众面前做出完美状,大概也没什么意思,时间长了都不知道自己是由哪张面具构成的。但是明星就是这样,必须要成为一个完美的大众情人,这样才能“深受人民喜爱”。但在今天,明星的魅力已经不仅仅来自他们的艺术创造,还要来自他们的生活,人们在明星成名后更想知道他背后的故事,哪怕是他喜欢吃什么。于是矛盾就出来了,明星到底是不是像他们在公众面前那样生活?这个答案需要狗仔队来完成。
于是有了狗仔队,有了狗仔队,人们就对明星了解得更加清楚,在对明星进行精神消费的同时,也要对明星进行心理消费,满足好奇心理,二者缺一不可。这样,狗仔队就有了市场。
做狗仔队是一项具有挑战的工作,它介乎新闻记者和侦探之间,而且行动起来绝对刺激,甚至,它比一个新闻记者采访还要困难和艰苦。所以我猜测,干这事容易上瘾,而且会越陷越深。尤其是,当你讨到一张独家照片的时候,跟捡到一块金子没啥区别。
狗仔队与明星之间是对立的,因为对立,所以矛盾,因为矛盾,所以统一。因为这种天敌般的冲突存在,所以这个世界就变得好玩有趣多了,这就是现实中的猫捉老鼠,有时候很残忍,有时候很开心。从公众的角度来看,明星有被消费的属性,作为一个特殊社会群体,明星不能只想到成名、挣钱、风光,还要承担着被狗仔队偷拍的命运,因为只要明星的八卦才能创造价值,普通人不具备这个。
同样,明星与狗仔队周旋也是件很刺激的事情,这也是需要智慧的,但是绝大多数明星斗不过狗仔队,因为他们缺少智慧。有狗仔队的存在,至少可以让明星们提高一下智慧和自律,越把自己当人,越容易被偷拍。如果明星和普通人一样生活的话,估计也没狗仔队这个职业了,既然你不像普通人一样生活,那就别怪狗仔队记录你不普通的生活了。
新京报:狗仔队还会继续
艺人要上街游行,声称要誓死保护个人私隐,对“万恶的狗仔队”表达最愤怒抗议,并强烈要求香港立法机构就保护个人隐私尽早进一步立法。这件事,犹如当年某贺岁片拷贝被抢以及后来刘嘉玲被凌辱相片刊在某杂志封面引起的“反暴力”大游行。
香港相当一部分演艺人对狗仔队现在是恨之入骨。所以,当张曼玉上周于香港第二届影视娱乐博览展开幕式上致词时突然离题,对狗仔队进行鞭挞时,无怪乎立时获得全场热烈支持的掌声。
香港演艺人又会有集体行动,成为仅次于“魔鬼警察”的城中热门话题。
如果你有机会到港一游而注意到遍布港九新界的报摊时,那些琳琅满目的报刊会让你大开眼界———会体会到香港“八卦文化”
如水银泻地般的在七百万人口中穿梭来去,成为从牛头角师奶到中环白领茶余饭后话题。影响所及,这“水银”已然“泻”到内地。
内地某些传媒受此污染,已成肯定。如年前既不是演艺人更与内地几无关系的台湾女人璩美凤,其闰房“春光”录像曝光,该事件在内地个别传媒也不是如蚁附膻吗?
从演艺人上街购物,到“走光”相片,以至出入酒店、所住居所、每日行程、幽会亲热等,无一不“照顾有加”,这都是狗仔队所为。
“狗仔队”,原本是警方要跟踪嫌疑人的称谓。何时被“借用”到现时此刻对名人明星跟踪的身上,已无可稽考。但是,自从传媒无所不用其极地要将他们所跟踪的对象从里翻到外时,从最著名的涉嫌狗仔队“逼迫”下导致车祸身亡的戴安娜事件,到最近的黎明“春光乍泄”,触目惊心也罢,偷窥狂也好,都让大众有了一个道德上的双重交煎的较量。谁也不能否认“春光乍泄”事件(姑且如此形容吧)
对大多数人而言,有一种道德心理上的悖论:哎呀,好精彩,狗仔队真利害/哎呀呀,恶心极了,狗仔队真不是人。又或是:这对狗男女,真坏/哗,好激!又如让人难以判断的是,一个艺人做了有违道德的事(如当年英国某著名男星在公众地方召妓并进行事实交易),被狗仔队偷拍下来,曝光了,谁是?谁非?又或两者都应予责备?问题是,至少,该事件男主角以后不会再犯类似“错误”。对持第三者观点而言,谁“是”?谁“非”?
非常不幸,这悖论被认为是成立的。那么狗仔队的行为规范是不存在道德是非观念的。例如,倘没有狗仔队的报道、曝光,那他们的行为就是“是”了而不是“非”了?相反,如果对公众人物传媒没有给予应该的专业服务或给予很专业的、很职业的服务,那么谁“是”?谁“非”呢?现在的情形是,因为以一般常识推断,一是大众都会认为这是行业竞争的需要,这就是“是”二是,没有这样的消费者(读者)就不会有这样的市场(报刊),这就是“是”。
而狗仔队从业者,他们应该都只是从职业出发,只要不是故意设局或偏离最起码的职业操守,那他们为雇主提供的服务就是专业的和职业的,因为他们也是新闻从业员———这就引伸出另一种道德论。
微妙的是,对狗仔队而言,是泛道德正PK职业道德。
人们当然会同意,人的隐私权应当获得保护。包括所谓公众名人在内。然而,公众人物特别是在靠娱乐谋生的演艺人来说,没有炒作,他们的曝光率就没那么高;曝光率越高,知名度才越高,知名度越高,他们的收入才与曝光率成正比,甚至更高。那炒作,也就理所当然地包含狗仔队的“功劳”在内。
既然功利主义在演艺界存在而且是特别显得张扬时,传媒的功利主义似乎却受到另一种道德力量的审视。笔者并非单方面在为传媒开脱。因为,被曝光者让大众获得满足和快乐的同时,被曝光者也获得快乐———他们的收入增加了嘛,记者也得到老板的肯定了嘛。
功利主义横行的当下,狗仔队会继续。
网友评论——
黑色芭比:仔队有存在的必要吗?
狗仔队在的必要吗?前几天看了一位版友的贴子,里面列举了由于狗仔队间接造成的种种惨剧,有些的确是人间悲剧,所以越来越多的艺人呼吁制止狗仔队的种种作为,甚至希望政府有所作为,打击狗仔队,也有越来越多的圈外人支持他们,希望狗仔队消失。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我觉得狗仔队是有存在的必要的,相当相当的必要。
你说你做一歌星,唱得再好,再感人,哪怕你唱一首歌得练一个月,凭什么你一场下来就几百万几千万的挣?(千万不要告诉我说那是粉丝心甘情愿给的。如果周杰伦的演唱会不要钱,你信不信去的人会被踩死几个?说什么心甘情愿,多少人是咬着牙为看偶像买的票!)你长得再漂亮,演得再好,凭什么演场戏就能挣买几辆宝马的钱?这些收入与付出都不成比例啊!
还好这个世上有狗仔队。所以说人世间还是有一定公平的。如果没有狗仔队,我们就不能知道谁谁谁整容了,谁谁谁有私生子,那个大明星原来是个男人,哪个哪个多少岁就让人包了还在观众面前装纯情,那谁的老公外面有几个女人对着镜头还说爱自己的老婆~~多丑恶的事情啊,就凭这还好意思装得人模狗样地骗我们的血汗钱~~人都有窥私欲望,人都从骨子里希望从别人的不幸福中衬托出自己的幸福,或是从别人的不幸福中找与自己的共同之处用以自我安慰。甚至,人们用这些做谈资,茶余饭后与朋友、家人一起八卦一下,闲聊他人以让自己打发无聊时光。
所以,狗仔队的存在是多么必要!你不是要当明星吗?你不是要往人前一站就几千万入袋吗?那么你也得接受狗仔队给你带来的无穷烦恼!你的口臭、你说话时的结8、你几岁割过包皮,你的胸部是不是真的,你女/男朋友有没有在搞外遇,你前任老公又和谁结婚了,你什么时候要生孩子……等等等等,一切你知道的你不知道的你想知道的你不想知道的,不需要你操心,狗仔队都会把它搬上报纸、电视~~让你整天像生活大舞台的探照灯下,让广大人民群众都像站在你身边似地了解地清清楚楚。
痛苦吧?明星。难过吧?明星。当你收入过亿,住着花园洋房,每星期换着开敞篷跑车,搂着美女逛LV店大把花钱的时候,当你人前显贵,自我感觉特别良好人人对你投射羡慕目光的时候,你的心在隐隐地疼,那些躲在暗处对你亮闪光灯的人是你的命中克星,他们让你睡不着吃不香,你仿佛戴着漂亮的王冠却住在精神上的破庙里!他们把你的家长里短、绯闻轶事、前尘旧梦、男欢女爱、隐秘私事统统拎出来晒太阳,甚至你清清白白地做人,他们也想方设法地将你若干年前不懂世事时犯的错误、受的伤害拿出来夺人眼球!
别难过,真的不要难过,明星。要知道世上不会从天掉馅饼,天下也不会有免费的午餐,你享受着高品位的物质生活,你就必然要在精神上受到折磨,不要企望自己既能拿走大把的钞票,又能安枕无悠、与世无争地生活,更不要想让狗仔队消失,因为除了你的那些粉丝,其他人都会知道,这个世界的公平,有些时候就是要靠这些变态的人维持的。
香港立法 反对偷拍
文/杨恭如
这年头做人难, 做艺人更难, 尤其是这几年的媒体竞争太历害. 当红的被写, 已退出的也被写, 旅行去得再远也会被跟拍, 连坐头等机舱也会被偷拍到, 住得再高也会被偷拍到, 竟然有的還会恶劣到翻艺人家扔出来的垃圾看有什么可作文章的. (根本也无法考究那个垃圾是否真的属于那个艺人). 往往只是杂志写什么读者就表面认为是那样. 有时觉得狗仔队的性质有点像私家侦探了. (当然私家侦探牢靠多了) 晚上再黑狗仔队也有本事偷拍到, 要不就用闪光灯明拍, 吓死你人家可不管. 稍微有点碰撞吧, 就说你打记者, 跟异性出去就被说成是女友或男友, 跟同性出去又有可能被说成是同性恋. 恨不得把緋闻对象的祖宗十八代都查出來. 看你开心说你强顏欢笑, 看你不开心就說你失恋, 看你沒什么可说的就拿一堆旧闻來炒冷饭.
我也深受其害, 但我己有对那些胡乱的报导感到麻木了, 发现根本也不值得去为那些是非和谣言不开心. 反而更多的是无奈. 对于真正关心我愛护我了解我的人, 我在这里说声谢谢. 我一直深信清者自清这句话, 我在这纷纷扰扰是是非非的工作环境中一点一滴的成长, 我己经把自己磨练成一个''不倒翁'', 每次被恶意的文章推倒了, 但最后还是站立得很好. 恶意的中伤和谣言也休想打击到我. 这个世界沒有百分百完美的人, 有些人认同你也总会有些人不认同你, 就算你做得再好也总会有人说你不好, 这一点我早就明白. 我坚信真善美, 只有真誠善良才会活得更美好!!!
最后加一句: 香港立法, 反对偷拍. 支持, 绝对支持 !!! (根本已经超越了应有的限度). 狗年狗仔队太猖狂啦 !!!
(杨恭如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m/yanggongru)
明星们,请放过狗仔队!
文/嘉悦
明星们天天声讨着狗仔队,其实谁不知:他们是最需要狗仔队的、比读者还需要!没有娱乐新闻,中国人民不也过了四十几年么?没有娱记,明星一天也存活不了!
明星=绯闻+公众关心。
小百姓们:有绯闻--谁理你啊?
领导人:亿万人关心、无绯闻(没有公之于众的事=不存在)。
百姓可以靠劳动活着,"非百姓"可以靠权力活着……明星不靠知名度活着,请告诉我是靠什么?!
明星们请放心:如果你们口头期望的"禁绝狗仔队"真的实现,一夜之间你们贬值、三夜之间你们一文不值。
请谁不是演戏?请哪个模特不比你长得好看?资本们就算不长眼睛,钱也未必要朝你那个方向砸。
其实我也不相信:这些道理明星会不知道?经纪人老板会不教给他?
娱乐圈是趟浑水,可既然挤过千军万马入得门来,谁放得下那厚厚的油水?
隐私被曝、空间遭侵、苦大仇深、满腹委屈……不过这么多年,除了葛丽泰·嘉宝、秀兰·邓波儿和Twiggy,也没见谁真搁挑子说不干了。
(本来就混得二三流、混不下去嫁人算数的,不计。)
究竟这江湖,比别的江湖,油水要厚重些。
……
(嘉悦新浪博客原文:http://blog.sina.com.cn/u/467a59d0010002xd)
曝光:给各明星列张“反偷拍”破解清单
文/田金双
“偷拍”原本是个敬业的褒义词,但现在不是了。如今,“偷拍”这个词汇已由社会新闻和暗访领域的摄影记者的镜头中脱胎换骨,迅速沦为与娱乐并行的“贬义词”和娱乐杂种。在这个日渐浮躁的泛娱乐时代,面对各种与“偷拍”有关的爆料,我们真不知道应该是“喜”还是“悲”?
继张柏芝糜烂夜生活惨遭偷拍之后,日前,“钟欣桐更衣被偷拍”再度登上某周刊的封面,目前香港演艺人博会已紧急召开会议,积极商讨对策,意欲和政府商讨,欲与不良媒体和狗仔队的恶行大打一场娱乐口水战。
毋庸质疑,“狗仔队”偷拍名人私生活的报道,经常“荣登”各杂志的封面,一举成为富有争议的话题。也许,正源于这种争议性,据说随着时下“钟欣桐更衣被偷拍”事件的上演,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才就规管秘密监察所给予的建议,任何人未经当事人的许可,便进入其私人地方,或利用监测仪器搜集资料,已经构成刑事罪行。
香港《大公报》报道评价称,这对靠偷拍维生的“狗仔队”来说,无疑是“当头棒喝”。
“当头一棒,痛打娱乐狗”。毫无疑问,痛击狗仔队,只有行之有效地预防偷拍、出台相关的法律才能真正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但诸多“偷拍事件”的出现也告诉我们,明星本身只有充分了解狗仔队的偷拍大法,充分给自己列出一则“反偷拍”实用菜单,才能真正做到规避“偷拍”的发生,近而防患于未然。
身为媒体总编和娱乐策划人,本人亦在社会新闻一线做过多年新闻暗访记者,也在娱乐界打拼几年。源于诸多经历,因此,在本文中,笔者索幸忙里抽闲给各位明星列出一纸狗仔队“偷拍”清单,为各明星的“反偷拍”指点一下迷津:
……
(田金双新浪博客原文:http://blog.sina.com.cn/u/4976408d010005hz)
从阿娇遭偷拍事件看香港狗仔队
文/赖崇权
近年来,香港艺人遭狗仔队偷拍隐私事件屡有发生,狗仔队的偷拍方式也层出不穷,五花八门,甚至不择手段。这样一来使名人艺人无不小心谨慎行事,生怕“好运”一天会降临自己身上,败坏名声不说,自己的钱途也会因一次不小心而遭到灭途之灾。当然也有一些三流名人艺人从此被大众发现,改变着自己的命运,走上辉煌的前程。
狗仔队的出现似乎封杀了一些名人艺人,但也使一些名人艺人得以上位,大紫大红起来。不管怎么说,狗仔队偷拍他(她)人的隐私就是不对的,是一种极不道德而可耻的行为。虽然狗仔队是无耻下流了些,但如果没有了狗仔队,娱乐圈将会变成什么样呢?该上位的上不了,不想上位的却上了。圈里圈外,风平浪静,人们在茶余饭饱之后想知道某某明星的私人生活就难罗,在通过看报知道明星辉煌的一面外,生活中的另一面就不得而知了。那些专做明星八卦的杂志恐怕也将关门大吉了。
其实可以这么说,狗仔队的出现有弊丫有利。弊的是狗仔队无孔不入无时无刻都影响着明星的日常生活,味着良心偷拍不道德的明星个人隐私;利的是狗仔队自己有着一份“正当”的职业,不用偷偷抢抢过生活,同时丫娱乐着人们大众,特别是一些年经的追星族颇爱影响,彻底改变着他(她)们的人生观念。说到底,娱乐圈不是就娱乐吗?但如果狗仔队做得太过份了,不仅不能娱乐大众,相反会引发众怒,遭受灭“职”之灾。希望那些狗仔队好自好之。
(赖崇权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m/laicq )
成龙的三级片与狗仔队的偷拍
文/芳菲小猪
“狗仔队”实际上是一些生活在娱乐圈最底层的人物组成的团体。如果不拍一些猛料,他们有时候连饭都吃不上。这和当年成龙落魄的时候没什么两样!而且,狗仔们还得时常提防着被明星或者明星的保镖们“大打出手”——要知道,明星打他们可以,他们可是不敢还手打明星的!既然成龙拍了三级片都“不是大事情”,那么对待“狗仔队”成龙赶尽杀绝的态度是不是就有些过分了呢?这时候,成龙的同情心又到哪去了呢?
正因为生活的不堪,才让狗仔靠挖名人的隐私来讨生活:为了搞到独家猛料,他们翻垃圾堆,钻下水道,睡大马路——如果狗仔们像成龙现在一样生活的这么舒服,他们还会干偷拍这一行,吃这种苦么?公众对于明星名人的“窥淫癖”催生了“狗仔队”。但是事到临头所有的责任却全都落到了最底层的“狗仔”们的身上。难道说着娱乐圈里面只有狗仔们是没道德、是“无耻”的么?成龙的“三级片”都拍得,陈小春的《古惑仔》这样的准三级+暴力的影片也拍得,唯独狗仔队们其实算不上“够级”的偷拍就拍不得!这又是什么道理呢?所以说,当善良的人们原谅成龙的时候,当成龙自己觉得自己拍三级片“不是大事情”的时候,也请你们摸摸自己的良心,为“狗仔队”平反昭雪!
(芳菲小猪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m/fangfeixiaozhu)
梦缘:狗仔队的悲哀http://blog.sina.com.cn/u/4ab97fcf010005it
甜瓜:《浅谈狗仔队》http://blog.sina.com.cn/u/48940aea0100061e
小妖:《可恨的狗仔队》http://blog.sina.com.cn/u/4a7a94f0010005yd
铃兰:《可恶的狗仔队》http://blog.sina.com.cn/u/4a8e98c2010005be
尚峰:《中国没有狗仔队》http://blog.sina.com.cn/u/4a2beb55010006ah
五木为之:《狗仔队要再接再励》http://blog.sina.com.cn/u/49798bf5010005mu
曹颖:《别学狗仔队当编剧》http://blog.sina.com.cn/u/48d60d30010004yw
绿茶好心情:《偷拍是狗仔队最无耻的行为》http://blog.sina.com.cn/u/45497bcf010004n3
雅诗_winnie:《狗仔队的道德哪里去了》http://blog.sina.com.cn/u/5691e96f010005qw
没有尾巴的丁丁猫:《比狗仔队更可恶的记者》http://blog.sina.com.cn/u/5378b9f7010004uz
金水沅瓶:《大话狗仔队》http://blog.sina.com.cn/u/4a78b158010005vh
最后我用一首网络流行的“新诗”来完成这个专题。
《狗仔队偷拍明星隐私》
当狗仔队拿起相机时
一个弯腰就拍出了
明星的隐私
当狗仔队放下相机时
一个伊妹儿
明星的隐私就上了报纸
而且还是头条
我拿着报纸
想:这真是明星的隐私吗
我还不相信
(完)
上集:狗仔队偷拍明星隐私(组图)上http://blog.sina.com.cn/u/493fefb8010006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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